很多在經(jīng)營企業(yè)當中,一些比較共性的問題。比如有一個企家提出公司引進了一個高管,主要是負責市場營銷這個板塊,那他的工資應該如何來設計,如何進行考核。一般高管的薪酬結構分為三個部分,包括基本工資,年終獎金以及績效考核。
比如這個高管,承諾的年薪是六十萬,那這六十萬是不是到了年底才分,這顯然是不合理的,那把六十萬拆分成兩部分,一部分按照每一個月來發(fā)放,剩下的一部分年終來發(fā)放,一般的比例就是五比五。比如年薪六十萬,拿出三十萬分解到每一個月,也就意味著一個月的工資是兩萬五千塊錢了,而這兩萬五千塊錢是不是不做任何考核?這個肯定是不行的,兩萬五千塊錢用一個指標來考核就夠了,就是盈虧平衡點。比如一個月的盈虧平衡點是六十萬,如果低于六十萬,那這兩萬五千塊錢的月薪,只能給發(fā)一半,如果盈虧平衡點兩萬五千塊錢的月薪,可以拿到,那第二個剩下的三十萬的年薪,就跟年終的目標,或者年終的績效來掛鉤了。
在這里也可以分為幾個系數(shù)。比如一年定的目標是三千萬,完成三千萬的百分之八十,就可以拿到一點零的系數(shù),完成三千萬百零點九的系數(shù),也就三千萬的百分之九十,那就可以給一點二的系數(shù),只要完成三千萬的目標,就可以給一點二的系數(shù),但是如果完成三千萬的百分之六十或者低于百分之六十,那不好意思,年終的三十萬只能拿到百分之五十,也只能拿到十五萬。所以這是在設計基本工資和績效考核,一般是通過這兩個指標,月度用盈虧平衡點,年度就用年度的業(yè)績指標,還有一部分就是年終分紅,年終分紅用超額分紅。比如定了三千萬的業(yè)績,如果三千萬目標達成超出部分的拿出百分之十來作為年終獎勵,比如年底做了三千四百萬,三千四百萬超出的四百萬,拿出百分之十,也就是四十萬來作為他的年終獎金。這是在設計高管薪酬的時候,要注意的幾個核心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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